图书借阅规则
广陵区图书馆是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。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,宜兴市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、遵从文明守则,为共同创建文明空间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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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图书馆分为外借区和图书阅览区两个部分。图书外借区图书可供阅览、外借,阅览区图书仅供本室阅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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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读者进入图书馆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,请向服务台工作人员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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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读者浏览完图书后,为了避免乱架,请将图书放置于阅览桌或书车内,由工作人员整理后归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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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图书外借时,读者应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如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加盖“污损”章,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,责任由借阅者自负,并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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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借阅证如遗失须及时来馆挂失,否则被冒名借书的责任由持证人承担。补证可凭领证时所持有效证件来馆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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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读者需要复印文件资料的,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相关手续,复印完毕立即归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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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请爱护图书及有关设备。如有污损、撕毁、丢失图书;损坏、偷窃仪器设备或未办理借阅手续,擅自带书出室等情况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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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为了你和他人能安静阅读,请勿在室内拨打和接听手机、大声喧哗;请勿将食物、饮料带入室内;请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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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团体参观者,请与本馆读者服务中心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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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请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